2022-12-01| 发布者: 临泉新闻网| 查看: 135| 评论: 1|文章来源: 互联网
11月20日,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发布情况通报。报警人陈某根于11月18日17时许占用林某凯地库车位,11月19日22时许林某凯在联系不上陈某根的情况下,雇叉车将其车辆丢入河道。目前,林某凯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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